北京市统一中小学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点
从今年秋季开始,中小学不得早于8点上课,不得安排集体教育活动。在昨天举行的2008年暑期基础教育领导干部工作会议上,北京市***下发新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首次对中小学早上上课时间做了统一要求。“从2008—2009学年起,各中小学校不得早于8点安排集体教育教学活动。”市***副主任罗洁说,“各区县和学校必须保证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从而保证学生充分的休息和睡眠,学校的课程安排计划和作息时间表应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但考虑到学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多为双职工,很多孩子是跟随父母的上班节奏上学,所以家长需要提早送孩子到校,学校也不应出现拒开校门的现象。我们要求学校组织早于规定时间到校的孩子做一些课前准备和体育活动,尽量为双职工家长提供一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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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还对教师布置作业量做了统一要求,小学1到2年级一般不布置书面作业;3到6年级语文和数学可适量布置书面作业,总量不得超一小时,其他学科一般不布置书面作业。初中各学科书面作业总量一般不得超过1.5小时;高中各学科书面作业总量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当天没有课程的科目不能安排书面家庭作业。老师要针对学生差异,精心选择和设计作业,加强对作业的批改和教学的及时反馈,对有困难的学生进行面批,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体辅导或个别辅导,不得盲目从教辅资料中指定作业和用简单对答案的方法批改作业,提倡教师结合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自己编制试题。 - H+ U1 X0 t) V
“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或变相补课。”市***副主任罗洁说。另据了解,今后,北京市还将通过改革考试方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此外文件要求学校要对班主任和教师家访有明确要求,要充分重视家访的作用,更好地做到家校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中不可替代的作用。